第四分公司电镀城临时停保场行政办公楼迁建工程
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GC2020JC00022)
第四分公司电镀城临时停保场行政办公楼迁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第四分公司电镀城临时停保场内(宁波市鄞州区文水路175号)
1.2招标控制价:2056339元
1.3计划工期:开工后9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工程内容为第四分公司电镀城临时停保场行政办公楼迁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5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6安全要求:合格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2.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2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系统审核通过,信用等级的还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所在季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2.1.3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2 项目经理要求:
2.2.1需具有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2.2拟派项目经理需在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系统审核通过。
2.2.3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为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资料。
2.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0年6月 22 日至2020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后同;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日茂世湖中心1号楼15楼)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3.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 14 日9时30分。
4.2地点为: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400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7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形式:网银或银行电汇(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户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福庆路支行
账号:363669603469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交易登记号,未注明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bidding.gov.cn)、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文水路175号 |
地址: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贸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
联系人:应老师 |
联系人:胡剑波 |
电话:0574- 87937869 |
电话:0574-87384499 |